【山西】汾西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者:就业中心管理员 日期:2025-09-08 浏览次数:49

 

为进一步加强汾西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晋社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科学配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按每万人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名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汾西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理念。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基本能力。

5.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7.有两年以上农村、社区网格员、“两委”成员基层工作经验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大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校就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受限期内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与邪教组织、非法上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在汾西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汾西县人民府网(WWW.fe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9:00至2025年9月14日18:00

3.报名网站:汾西县人民政府网(WWW.fenxi.gov.cn)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5.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调整、核减后情况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四)报考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5年9月16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汾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发〔2016〕465号),考试费100元。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家庭大学生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

(六)考试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党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与社区建设相关知识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报名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公告为准)。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社区实务能力以及有无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面试结束后,成绩=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形,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准。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采取百分制。所有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县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八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情况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与待遇

1.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永安镇考核合格后,统一由永安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包括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应诚信报考,聘用后有3年服务期限,原则上3年内不得脱离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聘用前考生若有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情况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2.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按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年底统一发放。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所有需公开事宜均安排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准考证下载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6107339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汾西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汾西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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